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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东盐务分局与庆阳市公安局建立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协作机制

2008年04月08日15:10
 

  为了确保合格碘盐有效供应和食用盐安全,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身体健康,有力打击涉盐违法犯罪活动,震慑私盐贩销行为,甘肃省盐务管理局陇东分局和庆阳市公安局决定建立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协作机制。

  协作机制规定,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工作要求,成立盐务机关、市、县两级公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协调领导小组。陇东盐务分局、庆阳市公安局联合成立庆阳市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庆阳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庆阳市人民政府负责。各县区盐务管理局和各县区公安局、分局成立相应的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协调领导小组。各县区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协调小组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庆阳市打击涉盐违法犯罪协调领导小组共同负责。

  协作机制的协调原则主要内容包括,信息传递遵循及时、准确、信息共享的原则,案件协查遵循协作配合、优势互补的原则,案件移送遵循属地管辖的原则,联席会议遵循适时、定期、注重实效的原则。 

                

        

            稿件来源: 陇东盐务分局  编辑: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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