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29”涉盐犯罪案件告破
10月29日夜,张家川县盐务局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在该县马鹿乡盐业稽查点当场查获李某(张家川县张川镇人,)违法贩运的盐产品4.5吨。由于当事人系累犯,且案情及社会影响重大,天水盐务分局立即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10.29”专案组,联合天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赶赴张家川县督办此案。
11月1日,嫌疑人李某供述了其自2002年以来从毗邻省某县违法购进盐产品冲销张家川县盐业市场的违法事实。由于李某贩销食盐的数量累计已超过20吨,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1月3日,专案组配合警方奔赴毗邻省调查取证结果表明,仅2006-2007两年间,该县向张家川县违法销售盐产品达42吨,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盐业市场秩序。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之中。
(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嫌疑人刘某落网
今年6月14日,天水盐务分局联合礼县盐务局、天水市公安局、礼县公安局经侦支队在礼县江口乡当场查获王某(礼县盐官镇人),贩运的湖北应城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生产的“永祥牌”无碘精制盐26.5吨。由于当事人王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食盐案,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侦办。
根据案情初步调查得知,王某的上线为2005年曾被分局依法处罚过的湖北应城籍刘某(湖北省应城市三合水人)。天水分局十分重视此案,于9月17日成立了专案组。联合天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专程赶赴陇南市公安局请求支援。经过两地三方警力、盐务人员的两次赴西安抓捕上线,11月5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西安市落网,现被礼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另一犯罪嫌疑人王某被警方取保候审。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