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分局根据省局《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盐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在节前对盐业市场监管进行周密部署,要求执法人员对重要通道、路口、集市、餐馆、零售商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放弃休息和与亲人团聚的机会,伴着秋雨,不顾阴冷潮湿,进行24小时不间断稽查,并于10月2日查处了一起违法贩运盐产品的案件,保证了节日期间盐业市场的稳定。
10月2日凌晨1时,兰州分局城关二队在西固区河口附近查处一辆车号为甘N-07711的康明斯货车,车上装有外包装为“昆仑牌”工业盐字样的盐产品17吨。经查,该批盐产品没有任何运销手续,属于违法贩运,货主闻风逃逸,承运人为马某,经询问,该车盐产品是从青海省西宁火车站附近一货场装运,准备运往临夏地区销售。
马某运输盐产品的行为,违反了《甘肃省实施盐业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兰州分局依法对17吨违法盐产品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