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甘肃省盐业协会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
为使甘肃省盐业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履行职责,依据《甘肃省盐业协会章程》之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及实体机构的设置和取消。
(六)决定聘任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七)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本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九)奖励对我省盐业发展以及协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对违规违纪会员进行纪律处分;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决方能生效。
第四条 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理事较分散的状况,主要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五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条第(一)、(四)、(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六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须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七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附件二:
甘肃省盐业协会岗位职责
一、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聘任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二、副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理事长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办事机构的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五)承担理事长委托的有关工作。
三、秘书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二)帮助协调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
(五)协助理事长、副理事长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四、副秘书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组织落实工作计划。
(二)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并抓好落实。
(三)承担秘书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五、专职理事、常务理事岗位职责
(一)按所在单位分配任务开展工作。
(二)广泛听取会员单位对协会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反映。
(三)承担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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